根据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规定“建设项目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,编制验收报告;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,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”。乙烯裂解副产品综合利用2#汽车装卸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已通过验收组自主验收,并取得验收组验收合格的意见,现将该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情况进行公示,具体情况如下:
公 示 期:2024年05月10日至06月05日
建设单位:浙江德荣化工有限公司
联 系 人:孔庆杰 联系电话:0580-4979515
公示文件:验收监测报告、自主验收意见
附件:浙江德荣化工有限公司乙烯裂解副产品综合利用2#装卸栈台环保验收公示(点击下载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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